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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艺术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济南艺术学校报名时间

发布日期:07-28  招生要求  浏览次数: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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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艺术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四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有关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招生 考试 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十条  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

(1)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3分以上(含213分),方可报考。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23分以上(含223分),方可报考。

(3) 书 法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35分以上(含235分),方可报考。

(4)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30分以上(含230分),方可报考。

(5)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5分以上(含215分),方可报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可报考。

(7)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流行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

(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无统考成绩要求。

(9)音乐表演(演唱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可报考。

(10)音乐学( 师范 类)、音乐表演(美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 填报志愿 。

(11)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27分以上(含227分),方可填报 志愿 。

(12)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艺术管理、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影 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1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2.山东省外考生报考条件

(1)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仅限投放分省计划的省份),2024年美术类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合格标准,方可填报志愿,其中 湖南 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 河南 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A段美术类分数线。

(2)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流行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不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按照文理科类(选考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做分省计划的美术类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

第十五条 山东省内考生录取时,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舞蹈表演本科专业,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省内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流行音乐本科专业,录取时按具体乐器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在普通类的常规本科批,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省内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按照校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3.音乐表演(美育艺术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满分×50%+文化成绩×5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该专业只招收音乐类统考技能项为声乐(美声、 民族 )、器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的考生。

4.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省内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流行音乐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流行音乐专业,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

2.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220分以上(含220分),且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且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

6.雕塑、中国画、书法学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7.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该专业只招收音乐类统考技能项为声乐、器乐(钢琴、手风琴)的考生。

8.音乐学、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9.动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10.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80%,且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省内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学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其中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语文成绩达到90分,外语成绩达到80分。

2.舞蹈学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27分,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省外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流行音乐、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220分以上(含220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书法学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7.动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省外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绘画、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进档考生按照其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进档考生按照其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进档考生按照其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省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1号)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备注: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部分省份对文化录取控制线或者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2.针对各省高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3.针对部分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方式不统一问题,湖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A段美术类分数线。

4.按计划数的倍数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时,如计划数的倍数不为整数,则只取整数部分(不进行四舍五入)。

5.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仍有并列,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七条   新生 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参照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

咨询电话:0531-86423300,0531-86423303

纪委电话:0531-86522223

网址: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艺术 设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招 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与学校招生有关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专业设置 及计划

第十条 专业设置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我校共有11个艺术类专业和13个普通文理类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阳光招考平台、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 高考 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没有省级专业统考的专业,要取得当地省级招生 考试 院承认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三)山东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按进档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四)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按专业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五)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的一律使用英语授课。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 报到入学后,我校招生办将会同教务处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核实,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毕业 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 学习 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时,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书 ,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普通高校大专 毕业生 待遇。专升本按当年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5914917

传真:0531-85914927

电子邮箱:zjbsys2024@163.com

学校网址: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31-89847676

2024年山东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4年 山东 科技大学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和资格复查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遵循考生 志愿 ,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 书 等。

6.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济南艺术学校招生要求2024

济南艺术学校招生要求2024如下:

1.高中

(1)报考我校提前批自主招生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合格,录取分数线原则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浮25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文化课成绩适当放宽;如专业测试不合格,即使文化课成绩达到济南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填报志愿也不予录取。

(2)凡被我校提前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

(3)如提前批自主招生计划未满,剩余计划纳入统招计划,按中招办规定批次填报志愿录取,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中专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所有通过我校中专部专业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往届学生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合格方可录取。

(3)所有三年制专业考生(不含动画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均以所在地市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50%计算作为最低录取标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文化课成绩适当放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济南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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