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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07-29  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508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滨州市沾化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滨州市沾化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沾化区职业中专报名电话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新田县职业中专录取分数线

永州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

地区

最低录取分数线

永州

240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

新田县职业中专始办于1975年,是新田县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2017年3月,经省人社厅批准加挂“新田县技工学校”牌子,实行“一处校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种模式”办学。

学校位于县城龙泉路西端,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29.38亩,建筑面积7.2万余平米,在校学生4700余人教职工240人,教学班80个,实习实训设备总价值约3900万元,开设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幼儿保育、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工艺美术、社会文化艺术、旅游服务与管理、会计事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环境检测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13个专业,具备职高学历教育、对口高考升学、职业技能培训等职能。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县城繁华的龙泉大道旁,交通便利;整个校园占地87余亩,现有建筑面积16946㎡,总资产2000万元左右;校内环境幽雅,绿草如茵,是永州市园林式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学历307人,在职在岗教职38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63%以上,有本科学历的23人,本科学历达到了61% ;专业课教师14人,“双师型”教师7人,占50%。每个专业均有2名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老师。

学校办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为地方经济服务,按社会需求育才”为宗旨,既重理论教学,更重技能培训,以培训学生综合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近几年,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订单培养”的模式,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沿海大型企业的联系,逐步建立起了通畅的学生就业渠道。学校先后被确定“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和扶贫技能培训基地,通过“定单办学、校企合作、国家财政与慈善机构出资”的方式,面向新田及周边县(市)农民开展农业及其他实用技能培训。仅2010年就开展各类培训70多期,共培训5000余人。

想要报读一所学校的话,了解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这是大家能否就读最重要的条件。学校的专业有那么多,总有一个专业是适合你的。如果你能够选对合适自己的专业,这是比选对学校更重要的。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宿舍条件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报名条件、招生要求、招生对象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有哪些专业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学费、收费多少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网站网址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地址在哪里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怎么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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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最新报名入口

国家开放大学即电大,是成人继续教育提升方式之一,国家承认,全国通用,学信网可查。2024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开始了,一些同学想了解一下2024年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简章及报名入口,今天,陆老师为大家详细说一下相关内容,以帮助大家报名。招生办陆老师

【报名费用】

专业不同,费用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招生办陆老师。

国家开放大学五大优势:

1)公立大学、学信网查!

2)正规学历、2.5年毕业!

3)全程助学,确保稳妥毕业

4)适合上班族报考,方便,简洁!

5 ) 国家承认学历、可以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一二级建造师等。

2024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简章:招生办陆老师

国家开放大学前身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2024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专业:

2024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报名条件(专科):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高中毕业证丢失招生办陆老师可解决)

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国家开放大学报考流程:

1)报名:注册学籍,一般分为春秋2季。在学信网中学籍在籍起始日期显示为3月1日或9月1日。

2)学制:2.5年学制。上课是采用网络授课的形式,无需过来校区上课。考生入学籍后只需配合参加1-2次现场纸考(均为我们组织监考,考试无难度)其余流程均为教务老师负责!开放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籍自注册入学起八年内有效。

3)毕业: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期末考试后即可申请毕业,因专业不同流程和安排有不同,详细的情况请以院校规定为准。

2024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报考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高清,宽 800 即可;蓝底照片(照相馆拍照,尺寸 480*640,小于 50kb,露出眉毛、耳朵,不佩戴首饰,不画浓妆,不要自拍),高中或者中专毕业证(高中毕业证丢失招生办陆老师可解决)

2024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报名入口:

招生办陆老师

国家开放大学报名实行名额制,名额有限,报满截止。对于落榜的成考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机会,你可以选择这种方式提升学历明年3月入学。

提示:今年报考大专,不管是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都可报,但明年起,没有真实有效高中或中专学历将无法报考,所以,想报抓紧

国家开放大学,也就是电大,我单位正规办学十余年,是国 家开放大学直属授权校外学习中心,我单位负责学校的招生、教务、考试、毕业申请等工作、学校直接监管。

注:本校为国家开放大学(原电大)考点,收费正规,报考正规。因国开开放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所以招生采取线上招生+线下招生相结合的方法。如有朋友无法信任,可先交学籍注册费,学籍注册之后再交剩余费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54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5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850人,退役士兵计划招生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须完成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报名。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志愿 填报、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于2024年2月6日-10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志愿填报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进入“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12日至2月26日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右下角点击缴费平台或直接点击缴费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名缴费 成功 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考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30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三)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四)考试形式

采取线下考试,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核总分,学院设录取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一科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

    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 学习 。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 新生 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包括退役士兵)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9637777、89638888

传真:0531—89637777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使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要求,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 书 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 考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另行通知。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历。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口齿伶俐,表达沟通能力强;身高要求男生176-182cm,女生163-172cm(跟车需165-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3.报考 体育 特长生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者已经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

4.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 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免试条件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凡参加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招生专业前须仔细 阅读 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设定的春季类别,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取消我校报名资格,请考生提前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3.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4.报名缴费 成功 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看准 考证 打印、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并根据要求参加考试。

第七章 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230分。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满分230分。

第十八条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办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说明中涵盖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省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办法、分值、时长同综合评价招生中的素质测试(或面试)科目。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审核联系人:贾老师,电话:0635-8334937。

拟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负责教师,根据要求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准考证等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930917@qq.com,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准考证等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审核联系人:刘老师、曹老师,电话:0635-8375509。

拟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录制自我形象展示的小 视频 (限3分钟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13701876@qq.com。视频内容要对面部五官、行走、手臂翻转、胳膊、腿等夏装时裸露部分进行展示,以便观测是否有疤痕。表达能力展示:自选内容,普通话朗读,限100字左右。邮件同时发送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学校会及时通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此专业。审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635-8375037。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分专业、分类别划定总成绩、单科成绩 分数线 ,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文化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或面试)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一门成绩为0(缺考)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招生计划在本系(院)相关专业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不满的专业调整到夏季(春季)统招使用。

4.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素质测试(或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5.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我校所有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类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第二十七条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或有无各题目漏统分以及统分有无计算或录入差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判宽严尺度。

复核申诉电话:0635-8375062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办咨询电话:0635-8334937, 8334338

纪委监督:0635-8375062

E-mail:lczyjsxyzsc@lc.shandong.cn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通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根据考生 志愿 意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情况,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职”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12330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专业志愿,并同时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上进行缴费。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素质测试费用和综合评价测试费用。

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的方式,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考试采用网上考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考生需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4年2月26日。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规定的时间。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总分430分。素质测试科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考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分值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赋分)。

(2)考试时间

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20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测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

(2)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4、准 考证 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通知)打印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和计划调整原则

1、录取规则

学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别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参考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科目成绩依次确定录取位次。

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综合评价招生中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试的,退役军人不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均不录取。

2、计划调整原则

①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均为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校的考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报名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和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就业网()、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76267072

监督电话:0531-78807919,76267637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校网址: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 书 记为副组长,宣传部、招生 就业 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以及 二级 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三条  录取男女生规定:

①定向培养士官生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

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① 普通类高职专业

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 艺术 类高职专业

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根据《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

③直招士官生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 平行志愿 录取原则录取。

④春季高考专业

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五个专业的考生, 毕业 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可报考相关职业技术资格 证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

邮政编码:25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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